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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恩施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村—白果乡茅坝槽村一片欢声笑语,《茅坝槽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在该村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获全票通过。
该村是恩施市确定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村之一,自2007年5月10日成立该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以来,通过广播、标语、横幅、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改革的目的、意义、步骤和程序,使改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并经市、乡两级专班工作人员走村串户,详细调查摸底,全面掌握了全村林权现状,最后经反复研究讨论,制定了《茅坝槽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在当天的村民大会上,村民代表36人各抒己见,经过激烈地讨论,大家一致认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立了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明晰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了经营权,保障了收益权,对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有积极地推动作用。是真正还权于民、还山于民、还利于民的好事。因此,村代表们一致同意通过该方案,并表示将积极配合专班技术员的工作,使此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村的工作能顺利完成。
会上,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万亨东就此次林改工作的目的意义和重要性作了进一步解释,强调:一是农民对山林界线要清楚,对自身山林要有清醒认识;二是国家将配套相关政策,明晰产权后山林可作为贷款抵押;三是将对划分为国家公益林的山林,给一定的生态效益补偿;四是此次改革的目的是要农民真正得到实惠。同时他还要求专班工作人员一定要听从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紧密配合,技术达标,责任到位,任务明确,依靠群众,8月底前试点工作全面结束。乡集体林改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德忠也强调:试点改革必须达到的总目标就是要出成果、出经验,形成总结材料在全市推广,而且在工作中要突出两大重点:一是明晰产权;二是确权发证。任务、技术、组织领导三落实。会上,乡综治办主任杨先柱也作了表态发言,表示把矛盾纠纷调处尽量在乡村组调解到位。
此次村民大会的圆满成功,标志着我市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走上了实质性的操作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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