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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果乡集镇建设管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集镇建设是我乡两个文明建设的窗口,代表着我乡人民,尤其是集镇居民的整体形象。为改善镇容镇貌,建设一个镇容整洁、秩序井然、文明卫生、安全舒适的人民集镇。根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恩施市城市建设管理方法》、《白果乡乡镇建设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二、整治范围、时间和步骤
1、范围。乡集镇内所有单位、个体户和摊点。
2、时间。7月1日——7月底。
3、步骤。7月1日——7月1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7月11日——7月20日为自行整改阶段。7月21日——7月底为强制整治及巩固阶段。
三、主要管理内容
1、门店、摊点管理。所有个体工商户必须服从集镇整体规划,不准乱占乱建,不得随意改变和破坏公共设施。临街所有经营户必须进店经菪,不准在店外或人行道上经营。对于乱摆乱放、乱搭乱建、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的营业户,必须限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乡将组织专班强行拆除,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一切损失由经营户承担。单位或个 人在集镇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路牌、橱窗等,必须向乡建部门,工商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设置,并做到内容健康,外形美观,定期维修,保持整洁。
2、文武集贸市场管理。在文武集贸市场内经营的摊点必须按规定全部进入市场内经营,并且摊点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出所划落线以外,更不得横放摊点影响过往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对于不按规定在集贸市经营的摊点,取消其在市场经营的权利,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3、夜市摊点管理。对夜市摊点必须进行统一规划,指定经营地点,划定经营范围,规定经营时间。各夜市摊点不得占道经营影响交通,经营时间不能太晚而影响周围居民的休息时间。对于不按规定经营的夜市摊点,加大管理力度,使其正规经营,规范经营行为,对强行不按规定执行的摊点,将取缔其经营权利。
4、集镇基础设施管理。乡集镇范围内所有风景权,垃圾池、新修集镇水泥路及排水沟等各类公共设施将纳入乡建办常年管理内容。各街道两旁的经营户必须爱护集镇公共设施,不得在各类设施上推放、吊挂、晾晒、张贴有碍镇容的物品一经发现,将按对设施的损失程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必须爱护新修集镇水泥路及排水沟,不得以任何理现损害水泥路及排水沟,一经发现,将按损害程度给予严格的处罚。
5、镇容镇貌管理。凡集镇辖区内的单位、居民及个体户必须实行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整洁),做到“六无”(无乱倾乱倒、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放、无乱牵乱挂、无乱搭乱建、无占道经营)。生活垃圾必须自设垃圾袋,在规定的时间内存放在指定的地点,不准将门前垃圾扫入街道。各单位、个人卫生费应及时上交,对逾期不交的单位或个人,将采取强制措施收取并收缴部门滞纳金。
四、加强领导,组织专班,顺利完成此项集镇管理。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配合作用。
对于本次集镇管理,各部门尤其是职能部门,必须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各自职能,精心部署,积极行动,狠抓落实。树立大局观念,强化配合意识,整合力量,加强综合治理。
2、组建机构,形成专班。为了顺利完成此项集镇管理,乡成立了以 为组长, 副组长, 为成员的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建办,邓家祥为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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